经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备受社会关注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已经正式颁布,并将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2007版标准与GB2760-1996相比,无论在原则、体例、内容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主要包括:
(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对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残留量、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INS、CNS等名词作了定义和解释,有利于使用者准确掌握标准的含义。
(二)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本次修订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对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当注意的问题、何种情况下应当避免使用或者可以使用食品添加剂、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满足的质量规格等内容均作了说明。在使用原则中,参考CAC以及其他国家对“带入原则”的引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监督管理中面临的原料带入问题作了十分明确的解释,解决了食品企业和监督部门判定此类问题的困惑。
(三)增加了食品分类系统。本次修订通过全面、系统地分析CAC、美国、日本、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有关添加剂使用的法规标准中涉及“食品品种”的表述要求以及“食品分类”的内容和特点,参考我国食品行业分类体系,建立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分类系统。
(四)在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分类系统,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
(五)调整了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的检索方式。本次修订参照字典的排列方式,将检索方式分为以食品添加剂名称汉语拼音排序和以食品分类号排序两种形式,大大的方便了使用者。
(六)增加了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名单,以及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
(七)整合修订了GB/T12493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
(八)对原标准的附录进行了调整。
新标准查询和检索方式较旧版更加便捷,但由于增加了“各类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以及例外的食品名单等新的要求,在查询时应综合考虑各表中规定的内容,结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应用本标准。2007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GSFA)基本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