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建了由42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于2009年12月8日在北京举行成立大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和42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位委员依法履责,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为重要使命,同时呼吁公众关心政府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支持卫生部及有关部门做好国务院部署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和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遵循科学、独立评估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订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规则,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并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